4. 下列關於申請專利及辦理有關專利事項文件簽章審核之敘述,何者正確?
(A)審核申請人之簽章是否一致,係以該案最近一次辦理有關專利事項時之
申請書上之申請人簽章為比對基準
(B)專利申請案之受讓人申辦讓與登記時,如檢附之申請權讓與契約書上之
讓與人簽章與卷存簽章不符時,受讓人應切結確實為讓與人親自簽署
(C)專利申請案原以電子方式送件者,如卷內無實體簽章可茲核對,申請人
嗣後以書面方式申請撤回時,應切結該次申請文件之簽章確實為其親自
簽署
(D)申請人於後申請案主張先申請案之國內優先權、申請改請、分割或衍生
設計時,須審核該簽章與先申請案或原申請案之簽章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