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小美與小花同為某女校高三同學,兩人相戀並約定成年後,不顧家人反對將至戶政機關登 記結婚,不料結婚登記後,小花家人憤怒登報斷絕與小花之親屬關係,婚後某日小花被阿 男性侵而懷孕,最終生下小明,而小花之父親知情後,抑鬱而終並留下 200 萬遺產。請問 有關上述案例的法律分析,何者敘述為正確?
(A)小明為小花之婚生子女,而生父阿男為小明直系血親
(B)小花因為已與其父無親屬關係,因此不得主張繼承權
(C) 小美為小花父親之直系姻親,因此也可主張繼承權利
(D) 同性婚姻亦受法律承認,但小明並非小美之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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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6), C(5), D(50), E(0) #28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