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已訂定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輸入或銷售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其品質無法改善者,做何裁罰?【石油管理法第46條條文】 (A)處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 (B)勒令歇業 (C)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沒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