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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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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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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年份:
103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40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於下列何種具有危害性之物品應予標示,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A)原料
(B)化學品
(C)氣體
(D)溶劑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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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GRACE
2016/12/14
私人筆記#133295
未解鎖
名 稱:職業安全衛生法 修正日期:...
(共 20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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