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慢車種類及名稱之規定: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 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是指下列何 種車輛?
(A)電動輔助自行車
(B)電動自行車(現為微型電動二輪車)
(C)腳踏自行車
(D)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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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526), C(16), D(78), E(0) #809431

詳解 (共 3 筆)

#1076622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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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605

一種稱作電池機動車電池車的車輛也被稱作電動機車,這是電動機械車輛高球車是其中之一,由於非由柴油電油等開動,有相信此等用可再生能源電池機車,可以協助環保。不過,電動機車還需要等待科技發展,以克服以下問題:電池壽命短、成本高充電時間長、馬力不足、載重量小、上斜坡路時會不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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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372
那電動機車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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