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若企業為環境部公告納管事業者,關於溫室氣體盤查,下列描述何者錯誤?
(A)盤查邊界設定要與財務報表一致
(B)盤查邊界設定為環境部核發的管制編號所涵蓋地理邊界
(C)依據營運控制權法區分為直接排放或能源間接排放的單元或程序
(D)不論依循任何溫室氣體盤查規範,企業都需要界定要盤查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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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14), B(498), C(383), D(779), E(0) #3355157
統計: A(4014), B(498), C(383), D(779), E(0) #3355157
詳解 (共 4 筆)
#6265521
溫室氣體盤查邊界設定未必需與財務報表一致,A 錯誤,因此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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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8235
- 環境部(納管事業者)的規定(選項 A 錯誤、選項 B 正確):
環境部列管的對象是「特定排放源(如工廠、特定事業)」,其盤查邊界的設定是依據環境部核發的管制編號所涵蓋的地理邊界(邊界點)為準。因此,它不需要(也無法)與企業整體的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一致。 - 金管會(上市櫃公司)的規定:
金管會要求的溫室氣體盤查邊界,才是要求必須與財務報告合併範圍一致(包含母公司及所有合併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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