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A)接觸到常態下帶電體
(B)接近在高電壓電線範圍內
(C)接觸到絕緣破壞之導電體
(D)接觸到 24 伏特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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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8), C(22), D(65), E(0) #2110451

詳解 (共 1 筆)

#4462810

一般認為,對人類而言100至250伏特交流電最容易致命,因為人體電阻使較低的電壓所產生的電流可以持續地通過,而較高的電壓使導致的肌肉收縮程度則足以把觸電者反彈出來,然而觸電者仍會被燒傷。目前普遍認為生活中的安全電壓是不高於36伏特,人體在正常情況下直接接觸不超過該值的電壓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而公認的安全特低電壓是24伏特(即工作電壓高於24V的家用電器應具有完善的絕緣保護機制)[1],對人體絕對安全的電壓是不高於12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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