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下列情形之何者非喪失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A)死亡(B)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阿摩線上測驗
1F Chung-yi Lian 國二上 (2013/04/18)
第22條(喪失申請退休、資遺之權利)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申請辦理退休、資遣之權利: 一、褫奪公權終身。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四、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第24條(喪失領受月退休金之事由)
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 一、死亡。 二、褫奪公權終身。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四、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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