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阿摩大將本題最佳解改給2樓或3樓,畢竟她們最早發現已修法。感謝~
五、本卡效期為5年,持卡人於效期內得多次入出我國,每次停留期限90日。(A)
持卡人停留期間得從事履約、演講或商務技術指導等學術及商務活動。(B) 本卡效期屆滿後,不得申請延期,仍有需要者,應重新申請。(C)六、本卡持卡人於我國機場通關時,併同護照快速查驗通關。(A) 本卡持卡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同行時,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得隨同快速查驗通關。(D)
比較:
就業金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回覆8F
就業金卡有修法,期滿改為得展延1~3年(屆滿前4個月申請)。
21 內政部發給「外國人學術與商務旅行卡」(以下簡稱本卡),持卡人享有之禮遇不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