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歷來解釋,關於法律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4F DeeppumpK 小六下 (2019/09/26)
#491 「......又懲處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 個人淺見認為法律抽象概念是指法律以不確定法律概念當作法律構成要件要素,需符合:1.意義不難理解;2.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3.司法機關可於事後加以審查確認,這三種條件才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每部法律都有其針對的規範對象,若以一般社會大眾為對象,須明確定義誰是「一般社會大眾」,才不會有違反明確性原則的疑慮,也才不容易有適用上的問題。畢竟「一般社會大眾」是一個總稱,一種概括,猶如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五款中的「品性惡劣」、「遊蕩無賴」等,是屬於不明確的用語,任憑解釋。 選項(B)的「受規範者」,相較於「一般社會大眾」,規範的對象與範圍就明確許多。 |
35F
|
36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