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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7 我國地方制度法第 24-1 條規定,地方政府於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時,與其他地方政府合作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可以成立區域合作組織
(B)可訂定協議、行政契約
(C)須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可或是核准
(D)涉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之職權者,須經過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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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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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 Hui 大一下 (2013/04/06)
第24條之1(區域合作組織之成立)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情形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3/11/02)
既然是自治事項,上級就別太干涉了,備查監督一下就好。
5F
Yin Hui Huang 大一下 (2017/11/08)

地方制度法 第24-1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A)區域合作組織(B)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C)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情形(D)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者,應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

第一項情形涉及管轄權限之移轉或調整者,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制(訂)定、修正各該自治法規。

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提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第一項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6F
whappy501 博一下 (2022/04/06)
(C) 須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可或是核准 等於現在爸寶 如:問19歲年輕人 要做什麼工作  問我爸才知道

27 我國地方制度法第 24-1 條規定,地方政府於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時,與其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