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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下列關於勞工工作年資之計算,何者錯誤?
(A)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之年資,應予扣除,不得併計
(B)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 3 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C)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應予併計
(D)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由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其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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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燕盈 高三上 (2013/04/08)
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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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111警特必正取上榜(已上 大三下 (2022/05/19)
A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之年資,應予扣除,不得併計(你受傷在醫療期間被扣除年資 妳覺得合理嗎?
10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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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8/03)
勞保條例

第 18 條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之保險費。
前項免繳保險費期間之年資,應予承認

17 下列關於勞工工作年資之計算,何者錯誤? (A)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