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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共有不動產的應有部分,得設定下列何種權利?
(A)抵押權
(B)留置權
(C)地上權
(D)質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aff Xie 小四上 (2015/06/08)
(B)留置權:為債權人占有屬於債務人之動產......(C)地上權:我認為是因為土地法第34-1條優先適用於民法,請各位討論指教。土地法§34-1:「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看完整詳解
4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7/04/14)

居然考到土地法 囧

5F
古月 小一上 (2018/06/19)

關於為何C不行,可能是因為他蠻有爭議的?

網址:http://mywoojdb.appspot.com/j11x/j11x?id=6147 

(84)法律決 字第 29095 號

按共有物之應有部分得否設定以用益為內容之權利,學說與實務上有肯定說與否定說之不同見解......


6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12 共有不動產的應有部分,得設定下列何種權利? (A)抵押權 (B)留置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