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準則與DSM-IV大致類似,只有一些小改變,值得一提的有症狀初發年齡由7歲放寬到12歲、取消亞型而用相對應的特性說明表達、容許與「自閉症譜系疾患」同時診斷、成人患者的注意力缺失及過動症狀的數目只要各五項(而非兒童青少年的各六項)。ADHD被置於「神經發展疾患」一章,反映了目前認為ADHD與大腦發展有關聯的看法,但也引發了寬鬆診斷會過度用藥的憂慮。
(A)有藥物能改善,如利它能、思銳、專司達等
(C)多數為過動衝動與混合型、男生比例高於女生,約4:1
21.有關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目前尚無藥物能改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