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只能要錢不能要物品或行為
CH 8 支付命令(督促程序)
何種請求得透過督促程序之支付命令為之?
B)甲請求乙因乙之侵權行為致甲受到損害,
請求乙支付損害賠償金額新臺幣30 萬元
只是金錢或是可以變現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債務人異議,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 日之不變期間內,應附理由並檢具事證向法院為之
(C)甲基於與乙間之僱傭契約,請求乙為給付特定勞務行為 (D)甲主張與乙間之房屋買賣契約,請求乙交付該屋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22 下列何種請求得透過督促程序之支付命令為之? (A)甲基於與乙間之汽車買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