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
22.2 標目格式
(1) 中國人名依擇定之名稱直接著錄之。
(2) 西洋人之中譯名,以姓為標目,其後記其原文姓名於圓括弧內,姓在前,名在後,二者以逗點相隔。名之後得加生卒年代,以逗點相隔。西洋人名標目格式可參見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第二十二章。
例:
1. 黃仁宇
2. 瓊瑤
3. 詹姆斯(James, Preston Everett, 1899-)
4. 利馬竇(Ricci, Matteo, 1552-1610)
33 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正確的人名標目格式為何? (A)史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