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法院組織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下列何單位未設置佐理員?
(A)民事庭
(B)公證處
(C)提存所
(D)登記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阿四 大四下 (2014/04/07)
第19條(公證處)

  地方法院設公證處;置公證人及佐理員;公證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公證人。公證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主任公證人,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第20條(提存所)

  地方法院設提存所,置主任及佐理員。主任,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前項薦任佐理員員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佐理員總額二分之一。第21條(登記處)

  地方法院設登記處,置主任及佐理員。主任,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前項薦任佐理員員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佐理員總額二分之一。
2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23)
第 19 條
地方法院設公證處,置公證人及佐理員;公證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公證人。公證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主任公證人,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第 20 條
地方法院設提存所,置主任及佐理員。主任,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前項薦任佐理員員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佐理員總額二分之一。

第 21 條
地方法院設登記處,置主任及佐理員。主任,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佐理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前項薦任佐理員員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佐理員總額二分之一。


41 下列何單位未設置佐理員? (A)民事庭(B)公證處(C)提存所(D)登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