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臺灣銀行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4 職等/駕駛:綜合科目【含:(1)交通法規(2)法律常識(3)基本機械常識】#115075
年份:111年
科目:(1)交通法規 (2)法律常識 (3)基本機械常識
41.依民法規定,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發生效力,如何認定?
(A)以相對人要約時
(B)以相對人承諾時
(C)以相對人了解時
(D)通知達到相對人時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題目解析 本題涉及民法中關於意思表示的效...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1. 要旨: 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以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