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03.6.26)
第 43 條
雇主對於構築施工架之材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得有顯著之損壞、變形或腐蝕。(A)
二、使用之竹材,應以竹尾末梢外徑四公分以上之圓竹為限,且不得有裂隙或腐蝕者,必要時應加防腐處理。
三、使用之木材,不得有顯著損及強度之裂隙、蛀孔、木結、斜紋等,並應完全剝除樹皮,方得使用。
四、使用之木材,不得施以油漆或其他處理以隱蔽其缺陷。(B錯)
五、使用之鋼材等金屬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鋼管施工架同等以上抗拉強度。(C)
41.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對於構築施工架之材料,下列何者爲非?(A)不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