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原告 X 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 Y(住所在台南)返還坐落於台中之甲房地,Y 於進行甲房地所有權歸
屬之言詞辯論後,抗辯台北地方法院無管轄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台北地方法院有專屬管轄權
(B)台中地方法院有專屬管轄權
(C)台北地方法院發生應訴管轄之效力
(D)台南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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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38), C(8), D(9), E(0) #2061848
統計: A(0), B(38), C(8), D(9), E(0) #2061848
詳解 (共 2 筆)
#6119408
民事訴訟法第 10 條
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其他因不動產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第 25 條
被告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以其法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
第 26 條
前二條之規定,於本法定有專屬管轄之訴訟,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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