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有未依規定繳納土地複丈費者,應如何處理?(A) 應以書面敘明法令依據或理由駁回之(B) 不受理該複丈申請案件(C) 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D) 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扣除例假日,於十五日內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