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不計入遺產總額)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十、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第28條(徵收對象)
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14 王大智於 100 年 2 月獨自繼承其父親王仁留下來位於高雄市供自住之房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