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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9 依據民事訴訟法有關民事訴訟代理人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B)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C)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不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D)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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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秋如 國三下 (2013/08/21)
第 71 條 (各別代理權)訴訟代理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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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Piggy Chubby 大二下 (2019/05/30)
民事訴訟法
第 68 條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
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第 69 條
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
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但當事人就特定訴訟於委任書表明其
委任不受審級限制,並經公證者,不在此限。
第 70 條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
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如於第一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或筆錄內表明。
第 71 條
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之規定而為委任者,對於他造不生效力。
18F
741852963 y 高二上 (2020/02/28)

民事訴訟法 第70條 (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如於第一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或筆錄內表明。


民事訴訟法 第 70-1 條 (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法院或審判長依法律規定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者,該訴訟代理人得代理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不得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當事人自行委任訴訟代理人或表示自為訴訟行為者,前項訴訟代理人之代理權消滅。
前項情形,應通知選任之訴訟代理人及他造當事人。
19F
Vicky 大三上 (2021/01/16)

民事訴訟法

第 68 條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
代理人。
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
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由司法院定之。

第 69 條(委任訴訟代理人之方式)

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
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
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但當事人就特定訴訟於委任書表明其
委任不受審級限制,並經公證者,不在此限。

第 70 條(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
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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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依據民事訴訟法有關民事訴訟代理人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