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關訴願事件,下列各款情形何者非屬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之事由? (A)訴願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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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ting Wei 國二上 (2013/05/04)
訴願法第77條(訴願事件應為不受理決定之情形)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 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 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五、地方自治團體、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未由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願.....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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