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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臺北市監理處公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將繳款書載明繳款日期,以平信寄送汽車所有人甲。甲未收獲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臺北市監理處乃以雙掛號函向甲催繳燃料使用費。此項催繳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事實行為
(B)行政處分
(C)執行行為
(D)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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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Hei Dolly 國三下 (2013/05/03)
:主管機關依95年10月17日修正前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寄發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乃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2F
sweet70906 國二上 (2015/10/15)
筆記:最高行101年7月第1次決議: 經徵機關如未合法送達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其首次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書為行政處分
23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12)

關鍵字判斷=>首次合法送達不是「催繳

依題意知,甲未收獲通知,表示未合法送達,之後催繳通知首次合法送達,故此催繳通知為行政處分

24F
shetsuco58 國三下 (2021/07/24)

綜上,故若甲第一次即收到該通知,則該通知即為行政處分

42 臺北市監理處公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將繳款書載明繳款日期,以平信寄送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