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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12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2 年起,個人於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繼續持有滿多少年以上者,以其證券交易所得之四分之一作為當年度所得額?
(A)1 年以上
(B)2 年以上
(C)3 年以上
(D)5 年以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Annie Chen 高一下 (2013/12/18)

所得稅法第14-2條 

Ⅸ 個人於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繼續持有滿三年以上者,以其證券交易所得之四分之一作為當年度所得額,不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第三款規定。

2F
何品翰 大一上 (2017/06/20)

法條已刪除 

【已刪除】12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2 年起,個人於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