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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規
Q:早期療育的對象如何?A:凡經過各醫院發展評估中心或評估醫院的醫療團隊診斷,確定有發展落後或疑似遲緩之兒童,都是早期療育的對象。一般而言,最理想的療育年齡為0~3歲,目前國內的兒少法規定6歲以前都可以是早期療育的對象。
96. 我國早期療育服務對象是指:(A) 零至三歲 (B) 零至六歲 (C) 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