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下列關於驗光所的設立說明,何者錯誤? (A)驗光所名稱不得單獨使用外文 ..-阿摩線上測驗
2F Rinalyn 國三上 (2024/08/05)
驗光人員法
第 15 條
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前項申請設立驗光所之驗光師,以在第九條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二年以上者為限;申請設立驗光所之驗光生,以在第九條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五年以上者為限。
前項執行業務年資之採計,以領有驗光人員證書並依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者為限。但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執行業務者,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予採計。
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變更,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非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之名稱。
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