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幾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
(A)3歲
(B)4歲
(C)5歲
(D)6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6), B(10), C(11), D(955), E(0) #697523

詳解 (共 4 筆)

#964906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 ,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 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
9
0
#1115825

第 31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

第一項早期療育所需之篩檢、通報、評估、治療、教育等各項服務之銜接及協調機制,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衛生、教育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6
0
#968286
D 六歲以下
1
0
#972026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