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居住於外國之當事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館為之
(B)對駐在外國之中華民國大使為送達者,應囑託該駐在國之外交機關為之
(C)對有治外法權人之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D)對在軍艦服役之軍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管軍事機關或長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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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153), C(73), D(14), E(0) #2455497

詳解 (共 4 筆)

#4298881

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不能依前項規定為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政機關以雙掛號發送,以為送達,並將掛號回執附卷。

對於駐在外國之中華民國大使、公使、領事或其他駐外人員為送達者,應囑託外交部為之。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對於在軍隊或軍艦服役之軍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管軍事機關或長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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