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核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首都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
(B)直轄市、省會、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C)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D)特定區計畫由內政部訂定者,報行政院核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18), C(23), D(121), E(0) #2822445

詳解 (共 3 筆)

#5263582
都市計畫法第20條 主要計畫應依下列規...
(共 2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6001058
42 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核定,下...
(共 4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7293955
第 20 條
主要計畫應依下列規定分別層報核定之:
一、首都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
二、直轄市、省會、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三、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四、鎮及鄉街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五、特定區計畫由縣(市)政府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直轄市政府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內政部訂定者,報行政院備案。
主要計畫在區域計畫地區範圍內者,內政部在訂定或核定前,應先徵詢各該區域計畫機構之意見。
第一項所定應報請備案之主要計畫,非經准予備案,不得發布實施。但備案機關於文到後三十日內不為准否之指示者,視為准予備案。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