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
>
103年 - 103-2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第二節)#18359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2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第二節)#18359 |
科目: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2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第二節)#18359
年份:
103年
科目:
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
42.債券等殖成交系統之買賣斷交易得為新舊券組合或長短券組合交易,請問證券商從事組合交易時,其 報價方式及升降單位各為何?
(A)報價應採買賣利差方式申報,升降單位為萬分之一
(B)報價應分別申報買價及賣價之利率,升降單位為萬分之一
(C)報價應採買賣利差方式申報,升降單位為十萬分之一
(D)報價應分別申報買價及賣價之利率,其升降單位為十萬分之一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高涵謙
B1 · 2018/06/18
推薦的詳解#2859124
未解鎖
中央登錄公債之買賣斷交易得為新舊券組合或...
(共 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