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我國憲法條文中有時會出現某事項應「.以法律定之」的文字。這樣的用語和規定反映的是下列那一種憲法原理?
(A)憲法保留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比例原則
(D)明確性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好好 高二下 (2014/05/11)
443號解釋大法官認為我國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是有層級化的法律保留存在的根據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大法官認為基本權之保障,其規範密度乃可區分為四個層次:1)第一層次屬憲法保留事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例如憲法第八條規定之人身自由即是。2)第二層次屬國會保留事項,例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又如時效制度不僅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且其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之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與公益有關,須逕由法律明定,自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命令訂定或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訂之(釋字第四七四號)。惟法律本身若已就人身之處置為明文之規定者,應非不得以法律具體明確之授權委由主管機關執行之。至主管機關依法律概括授權所發布之命令若僅屬細節性、技術性之次要事項者,並非法所不許(釋字第五五九號)。3)第三層次屬可授權之法律保留事項,一般多屬此層次,此又可分兩部分,倘係涉及.....看完整詳解

42.我國憲法條文中有時會出現某事項應「.以法律定之」的文字。這樣的用語和規定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