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2 III
總統
1. 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 或
2. 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42.總統不得基於下列何種原因發佈緊急命令?(A)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B)避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