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代宮廷宴樂用於朝會大典隋代開皇初(約581~585)制七部樂:①《國伎》、②《清商伎》、③《高麗伎》、④《天竺伎》、⑤《安國伎》、⑥《龜茲伎》、⑦《文康伎》(即《禮畢》)。隋大業中(605~608),增《康國伎》、《疏勒伎》成九部樂,並將《清商》列為首部,改《國伎》為《西涼伎》。
唐代「十部樂」中,其中全是唐人新創作的舞蹈,並用以歌頌天子, 象徵王室瑞祥,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