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為「兒童疏忽」? (A)持續性的造成兒童毆傷、燙傷等 (B)..-阿摩線上測驗
3F Vivi Chung 大二下 (2014/05/26)
疏忽: 疏忽包括『該作而沒有作的』:例如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衣服、住所、醫療照顧、義務教育及社交的機會;『不該作卻作了』:例如利用兒童行乞、犯罪、參與妨害身心健康的活動、提供有礙身心健康的影片或出版物、出入不正當場所、縱容其養成抽煙、藥癮等不良習性。 |
5F Carolyn Chen 國一下 (2015/07/02)
2.疏忽: (1)因為無知、有意或無意的忽視而致照顧不當,使兒童的身心受到傷害或可能受到傷害,稱為「疏忽」。 (2)疏忽包括「該作而沒有作的」:例如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衣服、住所、醫療照顧、義務教育及社交的機會。 (3)「不該作卻作了」:例如利用兒童行乞、犯罪、參與妨害身心健康的活動、提供有礙身心健康的影片或出版物、出入不正當場所、縱容其養成抽煙、藥癮等不良習性。 出自: http://www1.cgmh.org.tw/wmchld/home/index3-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