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第二審法院認上訴無理由而為駁回時,如上訴人之上訴顯無理由或僅係以延滯訴..-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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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mei.wei 國二下 (2013/10/04)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III 前項情形,法院得處原告新臺幣六萬元以下之罰鍰 303 證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3F chiamei.wei 國二下 (2013/10/04)
249 II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 言詞 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III 前項情形,法院得處原告新臺幣六萬元以下之罰鍰 303 證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
449-1第二審法院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駁回上訴時,認上訴人之上訴顯無理由 或僅係以延滯訴訟之終結為目的者,得處上訴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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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14)
(A)新台幣六萬元以下(O) (B)新台幣八萬元以下(X) (C)新台幣四萬元以下(X) (D)新台幣二萬元以下(X) 民事訴訟法 第 449 條 (上訴無理由之判決) 第二審法院認上訴為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判決。 原判決依其理由雖屬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上訴為無理由。 民事訴訟法 第 449-1 條 (上訴無理由或延滯訴訟之處罰) 第二審法院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駁回上訴時,認上訴人之上訴顯無理由或僅係以延滯訴訟之終結為目的者,得處上訴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