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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生父於認領子女之訴起訴後死亡者,由其繼承人承受訴訟;無繼承人者,應由何人承受:
(A)親屬會議
(B)法院指定
(C)社會福利主管機關
(D)檢察官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林佳霖 高二上 (2013/08/03)
所以起訴後死亡由檢察官承擔訴訟起訴前由社.....看完整詳解
4F
五色幸運草 大二下 (2013/08/06)

民法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3/08/08)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16)
(A)親屬會議(X)
(B)法院指定(X)
(C)社會福利主管機關(X)
(D)檢察官(O)

家事事件法 第 66 條 (認領之訴)
認領之訴,有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項後段之情形者,得以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檢察官為被告。
由子女、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提起之認領之訴,原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有權提起同一訴訟之他人,得於知悉原告死亡時起十日內聲明承受訴訟。但於原告死亡後已逾三十日者,不得為之。

前項之訴,被指為生父之被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由其繼承人承受訴訟;無繼承人或被告之繼承人於判決確定前均已死亡者,由檢察官續受訴訟

生父於認領子女之訴起訴後死亡者,由其繼承人承受訴訟;無繼承人者,應由何人承受: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