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幼兒園若條件許可提供過夜服務,依規定所照顧之總..-阿摩線上測驗
6F
|
7F duckkkkkkkkkk 高三下 (2021/04/09)
法規已更名為→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 5 條 幼兒園得視園內設施設備與人力資源及幼兒法定代理人之需求,經各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過夜服務;其過夜服務之相關資 料應予留存,以供查考。 幼兒園提供前項過夜服務者,所照顧幼兒之總人數不得超過六人。幼兒三 人以下者,至少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幼兒四人至六人者,至少應置教 保服務人員二人。 提供過夜服務之人員應保持警醒,並定時確認幼兒狀況。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