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為無效判決之正當救濟方式? (A)選項皆是 (B)撒回起訴後又為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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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07/29)
(A)選項皆是(?) 刑事訴訟法 第 378 條 (違背法令之意義)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 刑事訴訟法 第 379 條 (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 查看完整內容 |
9F SunnyLO 研一下 (2019/05/11)
何者非為無效判決之正當救濟方式?答案(B) 本題在問 非正當方式;即是錯的選項。 (A)選項皆是 (B)撒回起訴後又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撤銷(非正當救濟;應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 依據下列刑訴四法條: 第 270 條 撤回起訴與不起訴處分有同一之效力,以其撤回書視為不起訴處分書,準用第二百五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 第 268 條 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第 377 條 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第 379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