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審查之標準為: (A)選項皆非(B)確定被告有無犯罪 (C)被告有無成立..-阿摩線上測驗
4F
|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30)
刑事訴訟法 第 161 條 (檢察官之舉證責任)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 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之裁定已確定者,非有第二百六十條各款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違反前項規定,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