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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以下針對身心障礙者的措施,何者不符合我國的規定?
(A)規劃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教育班,以維護其受教權
(B)各級學校得根據本身設施的適當程度,限制特定身心障礙者入學
(C)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須進用一定比例之身心障礙者
(D)學校辦理身心障礙者入學考試時,應提供必要之專業人員與器材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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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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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豐任 (2013/06/30)
特殊教育法: 第22條(入學或應試權)   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生入學或應試。   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應提供考試適當服務措施,並由各試務單位公告之;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38條(就業保障名額)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看完整詳解
2F
Mango 高三上 (2013/07/18)
特殊教育法:
第22條(入學或應試權)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38條(就業保障名額)
3F
艾莉 高三上 (2016/11/24)

(B)各級學校得根據本身設施的適當程度,限制特定身心障礙者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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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27 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根據身心障礙者人口調查之資料,規劃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班或以其他方式教育不能就讀於普通學校或普通班級之身心障 礙者,以維護其受教育之權益。 各級學校對於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鑑定安置入學或依各級學校入學方 式入學之身心障礙者,不得以身心障礙、尚未設置適當設施或其他理由拒 絕其入學。 

2 以下針對身心障礙者的措施,何者不符合我國的規定? (A)規劃特殊教育學校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