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樣才讓一些癡漢亂摸或是破麻亂誣賴又沒有證據可以還原真相,我認為公共場合尤其是大眾運輸系統都應該裝攝影機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刑事判決:「……而有無隱私權合理保護之期待,不應以個人所處之空間有無公共性,作為決定其是否應受憲法隱私權保障之絕對標準。即使個人身處公共場域中,仍享有私領域不被使用科技設備非法掌握行蹤或活動之合理隱私期待。」
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政府機關若無法律之依據於公共場所普設監視錄影器,此種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