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價購其實沒有確切說明是行政契約還是私法契約,但是注意國考中還是有其他題目選項認為是公法契約的先例。
108 年 - 108 高等三級 行政法
行政機關在下列何種情形下締結之契約,不具公法性質?
(A)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事服務機構針對健保醫療服務之項目及報酬所為之約定(B)勞動部為增擴辦公空間而向私人承租辦公大樓(C)甲市政府為辦理都市計畫所需公共設施用地,與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所為之協議價購契約(D)教育部與通過公費留學考試之應考人約定公費給付、使用與回國服務等事項之權利義務關係 .
這題答案為 B 而不是 C。
回樓上 但是如果是行政契約依釋字第533號之類的,不是應為行政爭訟嗎?
行政契約應該只是內容項目準用民法而已。(不曉得我是不是記錯了…
買賣契約 KT 私經濟 民事
5 人民甲所有土地在 30 年前由政府 A 機關協議價購,約定如不使用由甲以原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