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為維護國家安全,依據海岸巡防法與國家安全法海巡機關人員執法,針對船舶發動行..-阿摩線上測驗
2F 戀小薇 大二下 (2021/04/06)
第 4 條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得行使下列職權。但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一、對進出通商口岸之人員、船舶、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及載運物品,有 正當理由,認有違反安全法令之虞時,得依法實施安全檢查。 二、對進出海域、海岸、河口、非通商口岸、航行領海內之船舶或其他運 輸工具及其載運人員、物品,有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時,得依法 實施檢查。 三、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有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時 ,得命船舶出示船舶文書、航海紀錄及其他有關航海事項之資料。 四、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根據船舶外觀、國籍旗幟、航 行態樣、乘載人員及其他異常舉動,有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時, 得命船舶或其...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