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 者,除當事人另有特約外,企業經營者應於通知到達後多久以內,至消費者之住所或營業 所取回商品
(A)十五日內
(B)二十日內
(C)—個月內
(D)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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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3), B(37), C(966), D(37), E(49) #619219
統計: A(573), B(37), C(966), D(37), E(49) #619219
詳解 (共 9 筆)
#1408734
答案應改為 A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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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3577
15日內取回 15日內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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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282
| 第 20 條 |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 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 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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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670
104年新版題庫沒有這一題,另外選項只有A.B.C.D怎麼會有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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