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司法院大法官針對核四預算案所作成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預算案..-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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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Evan Huang 國三下 (2015/11/06)
釋字第 520 號 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 因其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本院釋字第三九一號 解釋曾引學術名詞稱之為措施性法律。 .... 可見基於本件核能電廠之興建對儲備能源、環境生態、產業關連之影 響,並考量經費支出之龐大,以及一旦停止執行善後處理之複雜性,應認 係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即兩院代表到院陳述時對此亦無歧見。是本件 所關核能電廠預算案自擬編、先前之停止執行,以迄再執行之覆議,既均 經立法院參與或決議,則再次停止執行,立法機關自亦有參與或決議之相 同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