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2規定:「本辦法所稱臨時開庭,係指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定期或不定期在管轄區域內,利用自有辦公處所或借用當地法院、檢察署、司法警察機關 (以下稱當地借用機關) 辦公處所開庭,受理依法應由該法院管轄之訴訟、非訟或其他案件。」可知(B)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43 法院臨時開庭,得利用自有辦公處所或借用下列那一辦公處所開庭? (A)當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