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五條
直轄市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直轄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議員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43 縣市選出之山地及平地原住民議員名額在幾人以上,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