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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3.依票據法規定,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多久時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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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窩知道 國三上 (2020/06/24)

票據法22條
匯票、本票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
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
使,因時效而消滅。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
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43.依票據法規定,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多..-阿摩線上測驗